孙明,男,1967年生,我校法学院院长、教授、党委副书记,我校行政法治研究所所长,硕士研究生导师。担任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山东省法学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山东省土地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山东省政法评论员,烟台市人大常委会法律专家团成员,烟台市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委员,烟台市委市政府、招远市委市政府、烟台市红十字会、烟台市慈善总会、我校等单位法律顾问,青岛、烟台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兼职律师,烟台电视台特约评论员。
主要研究方向为法理学、行政法学。出版专著四部,主编、参编教材六部,科研成果多次在省市获奖,主讲的《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程获评山东省首批一流课程。
曾获我校十大师德标兵、十佳好人、优秀教师、教学能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