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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法学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01-29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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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为全力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蔓延势头,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确保全院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学校的部署安排,现就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法学院成立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姜德照 孙明

副组长:鲁守栋 彭鸽

组员:协理、系主任、行政办公室负责人、团总支负责人、班主任

办公室主任彭鸽负责联络全院教师,团总支副书记严煜负责联络全院学生。

二、做好报送工作

(一)教师。每天晚10:00前,由教师本人通过微信、QQ等形式,填报电子版《我校师生个人状况报告表》(附件1),发送到彭鸽的微信或QQ。校内有出租房的,要做好个人所出租房屋人员的排查摸底工作,连同个人报告表一并按时报告。

(二)学生。各班主任要协助团总支做好学生(含研究生、本科生)的排查摸底统计工作。每天晚9:00前,由学生本人通过微信、QQ等形式,填报电子版《我校师生个人状况报告表》(附件1),发送到班主任的微信或QQ。晚10:00前,各班主任将学生的电子版《我校师生个人状况报告表》以班级为单位打包发送到严煜的微信或QQ。

(三)对于师生有“本人或家属有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人(含疑似病例)接触史”、“本人或家属有发热、乏力、干咳、呼吸困难等症状”、“存在就诊情况(排除/确诊/疑似/待查/治疗中/已康复)”等情况的,请教师、学生本人填写《统计汇总表》(附件2),每天上午10:00前分别报彭鸽和严煜。

三、严禁提前返校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通知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推迟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具体开学时间另行通知。按照要求,全体学生未经学校批准一律禁止提前返校。

四、有关要求

1.加大宣传教育引导力度。通过各种方式,及时向每一名教师、学生和家长传达疫情防控要求,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帮助师生和家长真正认识到保护好自己就是为疫情防控做责献,切实提高防范意识,坚持科学防控,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2.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在春季开学前,尽量通过网络或电话等方式开展工作,避免教师到校聚集,全体学生一律禁止提前返校。学生和家长要尽量避免到人流密集场所,开学前尽可能居家隔离,减少外出。

3.建立联系沟通机制。班主任要及时与每一位学生取得联系,建立网上沟通机制,关心到每一个人,做到对学生身体状况了如指掌。对于有1月15日后外出旅游史的、长时间乘坐密闭交通工具的,务必掌握情况并督促居家隔离,特别提醒关注官方媒体发布的寻人信息,配合做好流行病学调查,保护好自己。

4.充分体现人文关怀。在动态排查摸底统计过程中,要深入细致地做好教师和学生的思想工作,实行零报告制度。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按时收集统计教师和学生的个人报告表信息,并做好上报工作。

5.工作小组联系电话:

办公室彭老师:15053522921

团总支严老师:17853546883

 

附件:1.我校师生个人状况报告表

     2.部门(单位)统计汇总表

 

 

法学院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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