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齐鲁法治文化建设研究基地是中共山东省政法委员会、山东省法学会于2019年12月批准成立的学术研究机构,旨在发掘、研究、传承齐鲁优秀法治文化,推进齐鲁法治文化建设,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任务,是加快法治山东建设,巩固意识形态阵地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我校于2019年12月11日在济宁曲阜召开的齐鲁法治文化建设推进会上获批“齐鲁法治文化建设研究基地”,成为获此荣誉的九所山东高校之一。
自成功获评首批齐鲁法治文化建设研究基地以来,法学院在已取得的相关成绩的基础上,大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坚持以强化平台建设推进法治文化研究,坚持以服务社会需求助力法治文化研究,坚持以助力法治实践促进法治文化研究,不断与胶东法治文化相融合,充分挖掘、深入研究胶东法治文化,推进优秀传统法治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探索与传承地域性、时代性的法治文化,融入司法实践,引领法治研究,积极为打造法治山东金招牌贡献力量,寻求更专业地投身齐鲁法治文化建设研究的途径。
2020年4月24日下午,我校举行齐鲁法治文化建设研究基地揭牌仪式暨革命根据地时期胶东地区检察制度研讨会。党委常委、副校长亢世勇与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孙延杰共同为基地揭牌。亢世勇代表学校为孙延杰颁发了基地研究员聘书。来自牟平区人民检察院、我校法学院、《我校学报(哲社版)》的专家学者出席揭牌仪式并进行了交流研讨。活动在校内外产生了积极影响,人民日报海外版、人民日报社人民数字、民主与法制网、大众网、中国山东网、大小新闻等多家知名媒体进行了报道。6月23日,烟台市法学会到法学院对基地建设情况进行调研指导,进一步推动了基地的发展。
我校齐鲁法治文化建设研究基地主要分为三个研究方向:行政法治研究、胶东司法检察制度史研究、民法典与胶东民事习惯法研究。行政法治研究主要着眼于助力地方法治建设;参与国家与地方立法,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通过诉讼、仲裁、调解等,帮助政府解决疑难法律纠纷,维护政府合法权益。胶东司法检察制度史研究主要注重挖掘胶东红色法治文化基因,契合了当前司法改革的大背景,并助力检察制度改革的顺利开展。民法典与胶东民事习惯法研究主要关注民事法治文化研究与法治实践服务并重的发展思路,搭建理论与实务深度融合的学术交流平台,形成了民事习惯法与胶东法治文化、民法典与胶东民事法治文化等多元化的研究主题,助力了形塑民事法治文化,推进民事法治实践。
“胶东司法检察制度史研究”是该基地研究的重要特色。具有地域特色和时代特征的胶东检察制度史是法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相关问题的研究具有进一步丰富多元化、多层次检察文化的价值,也是深入发掘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重要途径;同时,具有地域特色的胶东抗日根据地检察制度史所体现的法治文化,亦是胶东地区区域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在中国革命根据地法制史研究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对胶东抗日根据地检察制度的研究能有效宣传法治思想,推动地域文化发展。我校齐鲁法治文化建设研究基地选取胶东抗日根据地检察制度研究作为突破口,围绕“胶东抗日根据地司法检察制度演进”“胶东抗日根据地司法检察机构变迁”“胶东抗日根据地检察权的配置、运行”“胶东抗日根据地检察官制度的实践”“胶东抗日根据地检委会制度”开展了系列研究。成功获批了山东省社科规划研究专项“中共山东党史研究专题”项目——《抗战时期胶东根据地红色检察文化的精神特质和时代价值研究》,发表了《胶东抗日根据地检察官制度初探》等系列文章,并多次与烟台市牟平区检察院等机构联合召开胶东抗日根据地时期人民检察制度的研讨会,丰富了山东地区检察制度的研究成果,有助于弘扬山东地区的检察文化、法治文化,有利于对胶东地区的地域文化再认识。